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通则
1 编制目的
指导全国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合建设,全面提升各地区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保障省、市、县(区)固体废物管理平台数据的规范性,稳定性和可靠性,进而确保各地固体废物信息管理数据高质量、高效率对接到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
2 适用范围
本通则规定了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的规范和流程:
本通则适用于全国各地方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的规划、建设及维护:
本通则适用于全国各地方固体废物核心业务数据管理:
本通则适用于全国各地方固体废物核心业务数据向国家平台上传。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3、国务院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国办发(2015)56号);
4、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号);
5、关于坚决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8)266号);
6、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
7、关于全面开展全国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231号);
8、关于加快推进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联网运行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19)193号);
9、关于推进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0)733号);
10、GB18599-2013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
11、GB18597-2013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其修改单;
12、HJ 2025-2012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13、GB 18597-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14、GB/T8567-2006 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
15、GB/T9385-2008 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
16、GB/T9386-2008 计算机软件测试文档编制规范;
17、GB/T12504-1990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
18、GB/T15532-2008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
19、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
4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术语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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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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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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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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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经无害化加工处理,并且符合强制性国家产品质量标准,不会危害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或者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程序认定为不属于固体废物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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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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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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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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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企业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且不属于危验废物的工业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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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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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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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铅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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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错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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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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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为落实《固废法》中对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测的要求建立的信息系统。可依托物联网、大数据、Al管信息技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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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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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针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按年度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主要管理基本信息、过程管理、环境监测、上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回顾等内容。是指将固体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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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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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将固体废物焚烧和用其他改变固体废物的物理、化学、生物特性处置的方法,达到减少已产生的固体废物数量、缩小固体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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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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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从固体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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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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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废单位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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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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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固体废物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利用处置单位以及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单位的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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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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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废物产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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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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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国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资质或符合“不按危险废物进行运输”、“转移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条件的危险废物运输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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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利用处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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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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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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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低塞尔公约》,处置者是指作为危险废物或其他废物装运的收货人并从事该废物处置作业的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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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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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利用者是指作为危险废物或其他废物装运的收货人并从事谈废物利用作业的任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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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登录门户对接规范5 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建设规范
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登录门户系统(以下简称“统一门户系统”)作为全国固体废物管理系统的唯一访问入口,全国各级用户可通过统一门户系统进入各地方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地方信息系统”)。
地方信息系统需完成与统一门户系统的技术对接。
全国各级用户访问统一门户系统,在登录窗口中选择所在省份并输入用户名、密码后点击登录(有多个系统的省份,用户选择省份后需要进一步选择系统名称),统一门户系统跳转到省级系统,同时将用户名、密码按照加密规则生成密文以HTTP协议的URL查询参数传递给省级系统。省级系统对密文进行解密后,验证用户名登录信息,如果是合法用户,登录成功,进入省级系统首页,否则显示登录失败信息和返回链接,用户可点击返回链接重新跳转回统一门户系统。
各省系统对接负责人和相关人员需要妥善保管由门户系统发放的加密密钥、API key等保密信息,防止信息泄漏。
验证 Token是保护省级系统安全的重要机制,如果省级系统跳过此环节直接验证用户身份,门户系统不承担由此导致的省级系统被第三方恶意攻击风险。
5.2 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基本信息模块,记录和动态更新涉废单位基本信息,包括: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单位名称、单位所在行政区划代码、单位地址、经度、纬度、国民经济分类(门类、大类、中类、小类)、联系人名称、联系人手机、单位性质(危险废物产生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源、医疗废物产生源、危险废物经营、豁免危险废物经营、运输单位、收集单位)等内容。
5.3 危险废物信息化管理建设规范
5.3.1 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业务流程
此业务流程图仅对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会产生核心结果数据的关键业务进行定义,不严格限定各地方的具体业务操作流程。
5.3.2 危险废物数据流规范
1、产废企业数据流
2、收集利用处置单位数据流
基于以上产废企业数据流、收集利用处置单位数据流,按照数据流向顺序,向国家提交对接数据。
5.3.3 业务模块建设规范
根据危险废物业务流程,进行危险废物管理核心业务模块设计,对地方信息系统信息化建设提供参考指导。地方信息系统需保证关键的流程及数据,不对具体功能实现做强制要求。
5.3.3.1 产生单位管理
5.3.3.1.1 管理计划
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设计管理计划电子备案功能,形成具备关联关系的9张填报表格,包括:产生单位基本信息、产品产生情况、危险废物产生概况、危险废物减量化计划和措施、危险废物转移情况、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委托利用/处置措施、环境监测情况、上年度管理计划回顾。
5.3.3.1.1.1产生单位基本信息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所在区域、行业类别、单位注册地址、生产设施地址、设施经纬度、总投资、年产值、占地面积、职工人数、企业人员及联系方式(法人、环保负责人、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管理部门及人员(部门、部门负责人、废物管理负责人、技术部门负责人、文化程度)、规章制度、管理组织图、管理计划、应急预案等信息。
5.3.3.1.1.2 产品情况
记录企业照辅材料及消耗量、生产设备及数量、产品及产量、生产工艺及流程。
5.3.3.1.1.3 危险废物产生信息
危险废物产生信息包括:危险废物名称、废物代码、废物类别、危险特性、物理性状,有害物质名称、本年度计划产生量、上年度实际产生量、来源及产生工艺等。
5.3.3.1.1.4 危险度物减量化计划和措施信息
危险废物减量化计划和措施信息包括:危险废物名称、本年度计划产生量、备注:减少危险废物危害性的计划: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减少危险度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改进设计、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使用清清的能源和繁料、改费管理、危险废物惊合利用、提高污染防治水平等。
5.3.3.1.1.5 危险度物转移情况
危险废物转移情况包析:贮存措施,贮存危险度物情况,运输措施和省内转移计划,跨省转移计划。
5.3.3.1.1.6 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措施
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信息包括:设施名称、设施类型、设施地址、总投资、设计能力、设计使用年限、投入运行时间、运行费用、主要设备及数量、利用处置效果、定期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物达标情况等。
5.3.3.1.1.7 危险废物委托利用/处置措施
危险废物委托利用/处置措施包括:收集利用处置单位名称、许可证编号、危险废物名称、利用处置方式、本年度计划委托利用处置量和上年度委托利用处置量。利用处置废物名称要与表3危险废物产生信息关联。
5.3.3.1.1.8 环境监测情况信息
环境监测情况信息包括:利用处置设施运行参数监测情况、污染物监测指标及频次、自行监测情况和委托监测情况。
5.3.3.1.1.9 上年度管理计划回顾
产废单位对上年度管理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5.3.3.1.1.10 管理计划版本管理
对管理计划的历史版本进行记录。
5.3.3.1.2 台账管理
地方信息系统需保证关键的流程及数据,不对具体功能实现做强制要求。
产生台账信息包括:产生时间、批次号、废物名称、废物代码、产生量,计量单位;
入库台账信息包括:入库时间、入库批次、废物名称、废物代码、入库量、计量单位、来源及产生工序、贮存设施、设施类型、贮存库位、接收人;
自利用处置出库台账信息包括:出库时间、出库批次、废物名称、废物代码、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利用处置方式、包装类型、包装个数、出库量、关联的入库台账;
转移出库台账信息包括:出库时间、出库批次、出库量、关联的联单、关联的入库台账。
5.3.3.1.3 联单管理
转移联单管理包括:联单填领信息、联单状态信息。
联单填领信息包括:联单信息、运输单位信息、废物信息、转移量、包装类型、包装数量等。
联单状态信息包括:待派遣、待出库、待运输、运输中、待办结、已办结、已注销七个状态。
管理计划、转移计划、台账、联单等信息应相互关联。
5.3.3.1.4 申报
产废单位对产废月报、年报数据进行申报。支持由台账自动汇总生成月报、年报等功能或手动填报功能。
5.3.3.1.4.1 产废月报
产废月报包括:单位信息、危险废物信息、月度、年度、贮存量、遗留贮存量、自行利用处置情况和委外利用处置情况。
支持由台账自动汇总生成月报。
5.3.3.1.4.2 产废年报
产废年报包括:单位信息、危险废物信息、年度、累计贮存量、遗留贮存量、自行利用处置情况和委外利用处置情况。
支持由台账自动汇总生成年报。
5.3.3.2 运输单位管理
运输单位管理主要包括:运输单位信息、车辆信息、司机信息、押运员信息、转移轨迹信息等。
5.3.3.2.1 运输单位信息
运输单位信息除企业基本信息外,还包括: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信息。
5.3.3.2.2 车辆信息
车辆信息主要包括:车辆号牌、道路运输许可证号、车辆状态《启用、停用》、是否豁免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分类(普通货车、危废车辆、医废车辆、其他》、附件(道路运输许可证)。
5.3.3.2.3 司机信息
司机信息包括:司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准驾车型、准驾证号、准驾证有效期限,并在系统中生成司机编号。
5.3.3.2.4 押运员信息
押运员信息包括:押运员姓名、手机号、押运员资质证号、证件有效期,并在系统中生成押运员编号。
5.3.3.2.5 转移轨迹信息
运输轨迹信息包括:联单信息、空间定位信息、时间信息。
5.3.3.3 收集利用处置单位管理
收集利用处置单位管理包括:设施信息、联单信息、处置台账信息、收集利用处置单位月报、收集利用处置单位年报。
5.3.3.3.1 设施信息
设施信息包括:设施名称、处置方式、计量单位、设施规模。
5.3.3.3.2 联单信息
联单信息包括:接收者意见、接收量、利用处置方式等内容。接收者意见包括:接收、拒收、异常办结。
5.3.3.3.3 处置台账信息
处置台账信息包括:废物信息、联单信息、利用处置情况。
处置台账种类包括:收集利用处置单位接收入库台账、收集利用处置单位收集入库台账、次生废物入库台账、收集利用处置单位出库台账、委外转移出库台账。
5.3.3.3.4 处置月报
处置月报包括:单位信息、危险废物信息、月度、年度、贮存量、遗留贮存量、利用处置情况、次生危验废物信息、委外利用处置情况、许可证信息。
处置月报可由处置台账汇总生成。
5.3.3.3.5 处置年报
处置年报包括:单位信息、危险废物信息、年度、累计贮存量、遗留贮存量,利用处置情况、次生危险废物佳息、委外利用处置情况、许可证信息。
处置年报可由利用处置台账汇总生成。
5.3.3.4 管理部门监管
5.3.3.4.1 跨省转移商请
省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对本地区跨省转移信息、跨省商请信息进行审查;冰帝其他地区在本省的跨省转移商请信息进行回复。
5.3.3.4.1.1 跨省转移审查
跨省转移审查包括:移出单位信息、接收单位信息、危险废物信息、商请函附件。
5.3.3.4.1.2 跨省转移商请结果确认
移入地省级管理部门回复后,管理部门需要进行审查结果确认,是否同意此跨省转移:跨省转移商请审查结果确认包括:商请材料信息、审批日期、商请结果、确认结果。商请结果包括:同意、部分同意、不同意,确认结果包括:同意、不同意。
5.3.3.4.1.3 跨省转移商请回复
跨省转移商请回复信息包括:商请材料信息、回复日期、商请结果、同意转移量、回复函附件。商请结果包括:同意、部分同意、不同意。
5.3.3.4.2 经营许可证信息
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的处置企业进行许可证管理。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许可证编号、收集利用处置单位类别、发证机关、收集利用处置方式、核准量、计量单位、初次发证日期、发证日期、有效期开始日期、有效期结束日期、设施经纬度、设施行政区划、详细地址、废物类别、行业来源、废物代码、危险特性。
对于新增的许可证,可以进行许可证录入功能,主要维护许可证基本信息、设施地址、废物类别信息等。
5.3.4 物联网建设规范
为提高危险废物全过程监控的信息化追溯数据的真实性、实时性,鼓励各地采用物联网、大数据、Al等新技术对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实现视频数据、标签数据、智能计重数据、车辆定位数据的智能化采集,实现台账及联单自动生成,确保数据真实、可靠、可追溯。
物联网相关数据应按照相关要求对接至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本规范不严格限定各业务流程、功能和实现方式。
5.3.4.1 物联网数据采集
采用物联网、大数据、Al等新技术的系统,可在产生单位、收集单位和利用收集利用处置单位厂区出入口、智能计重区、危险废物装卸区、贮存区、利用处置设施区等位置安装视频监控或图像抓拍设备。可使用新技术开展智能化监控,监控数据应满足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时调用要求。
在采集重量数据时,应使用智能计重设备自动采集重量数据和设备状态数据。
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应使用空间定位设备对转移车辆轨迹进行实时监控。可采用智能电子锁、车载视频、电子围栏等设备或技术进一步提高对转移过程的智能化监控。
5.3.4.2 物联网设备要求
视频监控和图像抓拍设备主要由网络摄像机网络和硬盘录像机组成,可采用大数据、Al等新技术开展智能化监控。
智能计重设备应满足准确度和无线传输要求,可获取设备编号及传感器工作状态等参数。
空间定位设备应满足实时定位要求,优先使用卫星定位,以确保定位轨迹的实时性和定位精准,可采用只能电子锁、手持只能终端等物联网设备,通过断网续传、动态密码、RFID卡、人脸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运输过程的监控。
5.4 废铅蓄电池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规范
废铅蓄电池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规范对铅蓄电池信息化建设提供参考指导。角色主要包括:各级管理部门、试点企业、集中转运点、收集网点。
5.4.1 业务流程
5.4.2 基本信息
5.4.2.1 试点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基本信息模块,记录和动态更新试点单位基本信息,包括: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单位名称、单位所在行政区划代码、单位地址、经度、纬度、国民经济分类(门类、大类、中类、小类)、联系人名称、联系人手机等内容。
5.4.2.2 集中转运点基本信息
试点单位设立集中转运点,将收集的废铅蓄电池在集中转运点集中后,转移至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废铅蓄电池收集利用处置单位。
集中转运点基本信息包括:转运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区划代码、详细地址、经度、纬度、贮存能力、所属试点单位、负责人姓名、负责人手机、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收集人姓名、收集人手机、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收集人员可以多个。
5.4.2.3 收集网点基本信息
试点单位可以依托铅蓄电池销售网点、机动车4S店、维修网点等设立收集网点,收集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允许绑定多个不同的转运点。
收集网点信息包括:网点名称、网点行政区划代码、经度、纬度、详细地址、负责人姓名、负责人手机、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绑定的转运点名称:收集人姓名、收集人手机、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收集人员可以多个。
5.4.3 网点电池收集
收集网点通过台账管理功能,登记收集的废铅蓄电池信息,形成铅蓄电池收集的出入库台账。
5.4.3.1 入库台账信息
网点负责人应如实填写网点每日的废电池收集入库情况,入库信息包括:入库时间、入库批次号、电池编码、电池品牌、型号、重量、产品类别、数量、收集时间、电池来源、托盘二维码。
5.4.3.2 出库台账信息
网点对已经入库的废铅蓄电池库存进行出库操作,将废铅蓄电池转运至有绑定关系的集中转运点。出库台账包括:出库时间、出库批次号、出库重量、电池数量、转运点名称、关联的入库批次号:可关联多条入库台账。
5.4.4 集中转运点电池管理
5.4.4.1 入库台账信息
集中转运点的入库台账包括:入库时间、入库批次号、入库量、电池个数、来源网点名称、网点出库量:关联的网点出库信息。
5.4.4.2 出库台账信息
电池通过联单转移出库后形成出库台账,出库信息包括:出库时间、出库批次、出库重量、关联的联单编号、关联的入库台账信息。
5.5 尾矿库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规范
5.5.1 填报流程
尾矿库环境信息通过全国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上报,填报信息需经过管理部门审核,管理单位也可填报。
5.5.2 尾矿库信息
尾矿库填报中的具体填表说明,请参考全国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知识库中的《关于开展全国尾矿库环境基础信息排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其中尾矿库管控的关键指标信息如下:
尾矿库管控关键指标(必不可少指标)的信息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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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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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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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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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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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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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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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12位代码组成,前6位行政区划代码,按照国家统计局于2017年3月发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截至2016年7月31日)进行编码:2位行业大类代码:后4位流水号码,某区县内所有类型地块统一编码、从0001开始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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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17409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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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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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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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名称,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全称,有公章的需与公章所使用名称完全一致。对于无正式批准名称的尾矿库,填写规范名称,其中包括尾矿库所在省、地(市)、县(区)、乡(镇)和村名、所属企业名称、所涉矿种.涉及多个企业的足矿库填写主要企业名称。涉及多个矿种的填写主要矿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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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中心村中心村黄金尾矿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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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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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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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村 (相对方位)m(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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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填报对象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要求写明尾矿库所在的省、地(市)、县(区)、乡(镇)、村的具体名称、相对于村中心的具体方位以及到村中心的距离,不可填写尾矿库所属企业所在地。具体方位填写如下:正北、北东偏北、东北、东北偏东、正东、东南偏东、东南、东南偏南、正南、西南偏南、西南、西南偏西、正西、西北偏西、西北、西北偏北。距离单位为“米(m)”,精确到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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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金海湖中心西北偏北14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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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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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坝地理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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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经度 ° ‘ ”中心纬度 ° ‘ ”高称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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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经度和中心纬度:分别指尾矿库初期坝体中心的经度和纬度。填报格式均为XXX°XX’XX”,中心经(纬)度的分和秒应填写0~59之间的数据。高程是指尾矿库初期坝的海拔高度,单位为“米(m)”,精确到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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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度117.318683;纬度40.252689;高程10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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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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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环境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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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填报对象单位环境管理人员的姓名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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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010-6999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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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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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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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最近一次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填写许可证编号,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填写“无”,正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等特殊情的请填写具体情况说明。例如,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放的某尾矿库许可证编号为:(浙)FM安许证字【201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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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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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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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企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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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企业名称 尾矿库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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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尾矿库所属企业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联系人员的姓名及电话。若尾矿库属于多个企业,需将每个企业信息逐个填写。对于无法找到所属企业的尾矿库,在尾矿库企业名称处注明“无主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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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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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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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用时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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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尾矿库建成后投入使用时间,具体到年。通过查阅企业运行记录、人员访谈等途径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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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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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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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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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使用
□停用
□闭库
□废弃
□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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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有正在使用、停用、闭库、废弃、在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在建”是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开工建设的尾矿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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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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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总库容(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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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尾矿库的设计总库容。总库容定义为:尾矿坝设计最终堆积高度对应的全库容。全库容指尾矿坝某标高顶面、下游坡面及库底面所围空间的容积,包括有效库容、死水库容、蓄水库容、调洪库容和安全库容5部分。单位是“万立方米”,精确到个位。根据竣工验收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尾矿库设计文件等资料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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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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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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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全库容(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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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调查期间尾矿坝堆积高度对应的尾矿库全库容。单位是“万立方米”,精确到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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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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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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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总拔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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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现在堆积坝顶与初期坝坝轴线处坝底的高差,单位是“米(m)”,精确到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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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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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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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等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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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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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等别以应急部门核定方法为准。具体方法如下:尾矿库使用期的设计等别应根据该期的全库容和坝高分别按下表确定。当两者的等差为一等时,以高者为准;当等差大于一等时,按高者降低一等。尾矿库失事将使下游重要城镇、工矿企业或铁路干线遭受严重灾害者,其设计等别可提高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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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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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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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款库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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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谷型
□傍山型
□平地型
□截河型
□其他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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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有以下集中型式:山谷型、傍山型、平地型、截河型、其他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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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地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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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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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入库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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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法
□湿法
□混合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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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对象生成尾矿主要以干法、湿法、干湿混合等三种形式在尾矿库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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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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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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坝体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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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水
□不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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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坝体类型主要有透水和不透水两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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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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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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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矿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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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矿种填写产量和产值最大的矿种,若产量与产值最大不一致,两种都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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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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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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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回水方式
|
□沟槽自流(无人为加压)
□管道输送自流(无人为加压)
□管道输送(泵站加压)
□无回水
|
尾矿库回水是指尾矿澄清水和处理后尾矿水的回收利用。根据竣工验收文件、环境影响平价、尾矿库设计文件等资料,以及现场踏勘情况进行填写。
|
无
|
19
|
尾矿水回用比例
|
□全回流
□部分回流,回用率(%)
□无回流
|
尾矿水回用率单位“%”,填写数字精确到个位。如果数据有波动,填写年平均值。
|
无回流
|
20
|
是否有渗滤液收集设施
|
□是
□否
|
指尾矿库是否已建设了渗滤液收集设施。根据竣工验收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尾矿库设计文件等资料,以及现场踏勘情况进行填写。现场拍照或由企业提供照片上传。
|
是
|
21
|
渗滤液去向
|
□返回尾矿库
□返回选厂
□处理后排放
□直接排放
|
指经收集后的渗滤液去向。根据竣工验收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尾矿库设计文件等资料,以及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情况进行填写。
|
处理后排放
|
22
|
是否有废水处理设施
|
□是
□否
|
指尾矿库是否建设了废水处理设施。根据竣工验收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尾矿库设计文件等资料,以及现场踏勘情况进行填写。现场拍照或由企业提供照片上传。
|
否
|
23
|
废水外排放达标情况
|
□无外排
□达标排放
□不达标排放,超标因,超标子倍数
□外排未监测
|
根据企业废水日常监测数据或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数据如实填写。若未达标,列出超标因子及超标倍数。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通过查阅企业运行记录、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途径获得。
|
否
|
24
|
废水排放是否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设备
|
□是
□否
|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通过查阅企业运行记录、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途径获得。
|
是
|
25
|
废水排放去向
|
□直接地表水环境
□直接进入灌溉沟渠
□直接进入海域
□其他
|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通过查阅企业运行记录、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途径获得。选择“其他”的,在后面横线处详细写出废水主要排水去向。
|
-
|
26
|
受纳水体
|
受纳水体名称:
受纳水体代码:
|
废水排放去向为“直接地表水环境”,需填此空。指调查对象废水最终排入的水体。根据附录河流名称与代码填报。
|
-
|
27
|
地下水监测井状况
|
□位于尾矿库上游,数量
□囗位于尾矿库下游,数量
□位于尾矿库侧向,数量
□无地下水监测井
|
指用于监测尾矿库周边地下水水质情况的监测井。根据竣工验收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尾矿库设计文件等资料,以及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情况进行填写。
|
位于尾矿库侧向1个
|
28
|
|
□排水井+排水管
□排水井+隧洞
□斜槽
□斜槽+排水
□斜槽+隧洞
□溢洪道
□其他
|
指尾矿库采取的尾矿库库内的排水设施。根据竣工验收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尾矿库设计文件等资料,以及现场踏勘情况进行填写。
|
其他:已经闭库,库内无排水设施
|
29
|
库外截洪设施
|
□截洪沟
□拦洪坝
□无
□其他
|
指尾矿库采取的尾矿库库外周边截洪设施。根据竣工验收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尾矿库设计文件等资料,以及现场踏勘情况进行填写。
|
|
30
|
是否采取防扬散措施
|
□是
□否
|
主要指库区干滩及堆积坝体边坡是否采取了防扬散处理措施,如覆盖、使用抑尘剂、喷雾洒水、绿化植皮等。根据竣工验收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尾矿库设计文件等资料,以及现场踏勘情况进行填写。现场拍照或由企业提供照片上传。
|
是
|
31
|
尾矿库所处区域下游敏感受体
|
□河流(含灌溉沟渠)(距离m)
□农田(距离m)
□人口聚集区
(□累计人口200人以下
□累计人2000人以下,200人及以上
□累计人口2000人及以上)
|
尾矿库所处区域下游农田和河流的分布情况及到尾矿库的最近距离。下游评估范围:a)山谷型、傍山型、截河型尾矿库:尾矿库下游不小于80倍坝高;b)其他类型尾矿库:尾矿库下游不小于40倍坝高。
|
-
|
32
|
历史事件与环境违法情况
|
□近3年内存在被处罚的环境违法行为或因环境问题与周边再在纠纷
□近3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等级的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
□无以上情况
|
选填近3年内存在被处罚的环境违法行为或硬环境问题与周边存在纠纷、近3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等级的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无以上情况。
|
无以上情况
|
33
|
是否开展过环境风险评估工作
|
□是
□否
|
尾矿库企业是否按照《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740-2015)开展过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工作。
|
否
|
34
|
环境风险等级
|
□一般
□较大
□重大
□未知
|
根据尾矿库所属企业已开展的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结论选择相应的环境风险等级;若未开展过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则选未知。
|
未知
|
35
|
是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且备案
|
□是
□否
|
尾矿库企业是否按照《尾矿库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办(2015)48号)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否
|
36
|
尾矿库回水池、渗滤液收集池、应急池等是否实施了防渗措施
|
□是
□否
□其他
|
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
否
|
37
|
是否有针对尾矿输送管道及回水管道泄漏的环境应急设施
|
□是,列出防控措施
□否
|
列出防控措施,如收集管沟、管道泄漏应急池等。
|
有管道泄漏应急池
|
38
|
尾矿库下游涉及到下游环境敏感区域的,是否有针对下游敏感区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
|
□是,列出防控措施
□否
|
列出防控措施,如下游建有尾矿库应急池、拦截坝等。
|
有拦截坝
|
39
|
尾矿库输送管线、回水管线穿越环境敏感区域,是否建有相应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
|
□是,列出防控措施
□否
|
列出防控措施,如管沟或者管套、管道泄漏收集池等。
|
有管道泄漏应急池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源年报信息包括:单位信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年度、累计贮存量、遗留贮存量、自行利用处置情况和委外利用处置情况。
5.6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源年报信息
5.7 医疗废物产生源年报信息
医疗废物产生源年报信息包括:单位信息、医疗废物信息、年度、累计贮存量、遗留贮存量、自行利用处置情况和委外利用处置情况。
6 固体废物核心业务数据管理规范
6.1 固体废物核心业务数据结构
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应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信息、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信息、省内转移联单信息、跨省商请信息、跨省转移联单信息、危险废物产生年报信息、处置月报信息、处置年报信息、豁免处置年报信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年报信息、医疗废物产生年报信息。
各地方信息系统在进行数据建模时,以上核心数据必须涵盖。其他数据,各地方信息系统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进行精细化设计。
具体数据结构参见《附件1-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结构规范》。
6.2 元数据管理规范
6.2.1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主要参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主要包括废物类别、行业来源、废物代码、危险废物、危险特性等信息。
具体数据结构参见《附件1-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结构规范》。
6.2.2 行政区划代码
依据全国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对接的情况,进行全面数据梳理,形成全国固体废物管理的行政区划代码表,主要包括行政区划代码、行政区划名称。
具体数据结构参见《附件1-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结构规范》。
6.2.3 许可证类型
许可证类型元数据,包括类别代码、类别名称。
具体数据结构参见《附件1-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结构规范》。
6.2.4 固体废物物理状态
固体废物物理状态元数据,包括物理性状代码、物理性状名称。
具体数据结构参见《附件1-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结构规范》。
6.2.5 危险特性
危险特性包括危险特性代码、危险特性名称。
具体数据结构参见《附件1-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结构规范》。
6.2.6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方式
与《2013年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单位经营活动情况记录报表》中利用处置方式保持一致。包括利用处置方式代码、利用处置方式名称。
具体数据结构参见《附件1-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结构规范》。
6.2.7 铅蓄电池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别代码
|
用于启动活塞发动机铅蓄电池
|
A
|
摩托车用铅蓄电池
|
B
|
电动自行车用铅蓄电池
|
D
|
铁路客车用铅蓄电池
|
E
|
固定型铅蓄电池
|
F
|
牵引用铅蓄电池
|
G
|
航标用铅蓄电池
|
H
|
启停电池
|
L
|
电动道路车辆用电池
|
M
|
铅炭电池
|
N
|
其他铅蓄电池
|
Q
|
6.2.8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包括分类、代码、名称等内容。
具体数据结构参见《附件1-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结构规范》。
6.3 数据存储规范
对各地方、各类固体废物资源信息的存储时间进行规范:
1、固体废物核心业务数据(结构化):保存10年及以上;
2、元数据:永久保留;
3、操作日志数据:保留10个月。
6.4 数据安全管理
对各地方、各类固体废物资源信息的安全管理进行规范,防范数据篡改:
1、权限管理
对业务系统、数据库、操作系统的管理员分别划分角色并授权;
对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平台、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平台分别设置管理角色,并授权。
2、数据备份
每日进行增量备份;
每月进行全量备份。
7 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对接规范
7.1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对接时限要求
各地方信息系统应按照国家对接要求进行数据对接,按照数据类型可分为实时数据、非实时数据和业务基础数据。
实时数据是指固体废物系统中更新频率较大的数据,主要包含:经营许可证数据、跨省商请数据、转移联单数据、产废台账、处置台账数据等,实时数据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对接要求进行实时数据对接。
非实时数据是指固体废物系统中按照固定颜率更新的数据,主要包含:危险废物年报数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报数据、医疗废物年报数据、处置月报数据、处置年报数据、豁免处置年报数据等,非实时数据应按照国家固体废物管理要求的时间频次进行对接。
业务基础数据指为支撑固体废物系统业务正常运的基础数据,主要包含:危险废物名录数据、行政区划数据,许可证类型数据、固体废物物理状态、危险特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方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等,业务基础数据应在国家固体废物系统中获取,并按照国家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基础数据更新要求及时更新。
7.2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对接接口说明
各省、地市、县(区)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之间必须能够有效衔接,确保固体废物管理数据信息互通共享,不影响数据的正常传输。数据可通过数据接口向上级平台及全国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上报,达到无缝监管的要求。
接口信息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接口、经营许可证信息接口、管理计划信息接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报信息接口、危险废物省内转移联单信息接口、危险废物跨省商请审批跟踪信息接口、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联单信息接口、废铅蓄电池信息接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源申报登记接口、医疗废物产生源申报登记接口等,接口信息详见《附件2-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对接API要求》
7.3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数据校核规范
各地方信息系统对于企业基本信息、经营许可证信息、管理计划信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报信息、危险废物省内转移联单信息、危险废物跨省商请审批跟踪、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联单、废铅蓄电池信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源信息、医疗废物产生源信息进行严格数据校核,校核规则详见《附件3-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数据校核规则》。
各地方信息系统对接全国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时,同样按照以上规则进行数据校核,完全符合,同意接收;不符合,退回进行修正,重传。
8 关键业务字段统一编码规范
包括对涉废企业编号、豁免经营许可证编号、转移联单编号、台账批次编号的统一编码规范。
地方信息系统应符合关键业务字段统一编码规范要求,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自定义编码。
8.1 涉废企业编码规范
涉废企业编码共计20位,包含行政区划信息、企业代码顺序号。
8.1.1 编码规范
涉废企业编码包括行政区划(6位数字)+企业代码顺序号(14位数字)
1、结构如下:
|
M1~M6
|
M7~M20
|
第一层:行政区划
|
|
|
|
|
|
|
|
第二层:行业代码
|
|
|
|
|
|
|
|
2、分层说明:
层数
|
代码名称
|
代码位数
|
编码依据与代码取值
|
第1层
|
企业所在行政区划
|
6位
|
1、2位数字表示涉废企业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代码,第3、4位数字表示涉废企业所在地级市(自治州)的代码,第5、6位数字表示涉废企业所在区(县、自治县、县级市)的代码
|
第2层
|
企业代码顺序号
|
14
|
数字为企业登记顺序编号
|
8.1.2 编码示例
XX公司:21011200000000000001
8.1.3 编码使用
1、使用国家平台的用户,在首次注册时完善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后,即在系统后台赋予此企业一个唯一ID。后续此企业所有业务操作数据,均默认绑定此ID号。
2、使用地方信息系统的用户,在首次通过接口上传企业基本信息并通过校核后,国家平台会生成一个企业唯一ID,作为返回值回传给地方信息系统。后续地方信息系统再进行此企业数据上传时,均需绑定此ID号上传。
8.2 转移联单编号规范
跨省转移联单编号和省内转移联单编号统一规则:
转移联单编号共计14位,包含年份信息、省级行政区划信息、市级行政区划信息、转移联单顺序号。
8.2.1 编码规范
转移联单编码包括:年份信息(4位数字)+省级行政区划(2位数字)+市级行政区划(2位数字)+转移联单顺序号(6位数字)
1、结构如下:
|
M1~M4
|
M5~M6
|
M7~M8
|
M9~M14
|
第一层:年份信息
|
|
|
|
|
|
|
|
第二层:省级行政区划
|
|
|
|
|
|
|
|
第三层:市级行政区划
|
|
|
|
|
|
|
|
第四层:转移联单顺序号
|
|
|
|
|
|
|
|
2、分层说明
层数
|
代码名称
|
代码位数
|
编辑代码与代码取值
|
第一层
|
年份信息
|
4位
|
第一至四位数字为年份代码
|
第二层
|
省级行政区划
|
2位
|
第五、六位数字为移出地省级行政区划代码
|
第三层
|
市级行政区划
|
2位
|
第七、八位数字为移出地市级行政区划代码
|
第四层
|
转移联单顺序号
|
6位
|
其余六位数字以移出地市级行政区为单位进行流水编号。
|
8.2.2 编码示例
转移联单编号:20212101000001
8.2.3 编码使用
企业填领转移联单时,自动调用全国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得“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产生单位填领数据接口”,自动生成全国统一的“转移联单编号”。
8.3 台账批次号规范
台账批次号共计30位,包含:行政区划信息、危险废物代码信息、日期、台账类型、批次顺序号。
8.3.1 编码规范
台账批次号统一编码信息,包括:行政区划信息(6位数字)、危险废物代码信息(8位数字)、日期(8位数字)、台账类型(2位字母)、批次顺序号(6位数字)。
1、结构如下:
|
M1~M6
|
M7~M14
|
M15~M22
|
M13~M24
|
M24~M30
|
第一层:行政区划
|
|
|
|
|
|
第二层:危险废物
|
|
|
|
|
|
第三层:日期
|
|
|
|
|
|
第四层:台账类型
|
|
|
|
|
|
第五层:批次顺序
|
|
|
|
|
|
2、分层说明
层数
|
代码名称
|
代码位数
|
编辑代码与代码取值
|
第一层
|
行政区划信息
|
6位
|
1、2位数字表示台账记录企业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代码,第3、4位数字表示台账记录企业所在地级市(自治州)的代码,第5、6位数字表示台账记录企业所在区(县、自治县、县级市)的代码
|
第二层
|
危险废物代码信息
|
8位
|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代码格式:1、2、3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4、5、6位为危险废物顺序代码,7、8位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
|
第三层
|
日期
|
8位
|
年份4位,月份2位,日期2位
|
第四层
|
台账类型
|
2位
|
产废企业产生台账:CS
产废企业贮存入库台账:ZR
产废企业自处置出库台账:ZC
产废企业转移出库台账:DC
产废企业立产立清台账:LC
收集利用处置单位入库台账:JR
收集利用处置单位自处置出库台账:JC
收集利用处置单位收集入库台账:JS
收集利用处置单位次生废物入库台账:JF
收集利用处置单位委托外单位出库台账:JW
收集利用处置单位应急转移联单出库台账:JY
网点电池入库台账:WR
网点电池出库:WC
转运点电池入库台账:YR
转运点电池出库:YC
|
第五层
|
批次顺序号
|
6位
|
在以上条件限定下,流水号取值000001-999999
|
8.3.2 编码示例
8.3.3 编码使用
各地方信息系统要能对本区域固体废物进行台账式精细化管理,在涉废企业进行台账管理时,系统自动生成某个具体台账的批次号。
此批次号可用于台账间关联,对同一批废物在不同位置台账变化情况进行有效关联,形成全生命周期台账管理;
另外,通过此批次号生成二维码,使用移动端APP扫描后,可进行本批次废物信息详情查看及信息完善。
8.4 危险废物包装物编码规范
危险废物包装物编码共计32位,包含:行政区划信息、危险废物代码信息、日期、企业代码、顺序号。
8.4.1 编码规范
危险废物包装物统一编码信息,包括:行政区划信息(6位数字)、危险废物代码信息(8位数字).日期(8位数字)、企业代码(5位数字)、顺序号(5位数字)。
1、结构如下
|
M1~M6
|
M7~M14
|
M15~M22
|
M23~M27
|
M28~M32
|
第一层:行政区划
|
|
|
|
|
|
第二层:危险废物
|
|
|
|
|
|
第三层:日期
|
|
|
|
|
|
第四层:企业代码
|
|
|
|
|
|
第五层:顺序号
|
|
|
|
|
|
2、分层说明
层数
|
代码名称
|
代码位数
|
编码依据与代码取值
|
第一层
|
行政区划信息
|
6位
|
1、2位数字表示台账记录企业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代码,第3、4位数字表示台账记录企业所在地级市(自治州)的代码,第5、6位数字表示台账记录企业所在区(县、自治县、县级市)的代码
|
第二层
|
危险废物代码信息
|
8位
|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代码格式:1、2、3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4、5、6位为危险废物顺序代码,7、8位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年份4位,月份2位,日期2位
|
第三层
|
企业代码
|
5位
|
根据企业在各地方信息系统注册顺序,由00001~99999顺序编号。
|
第四层
|
批次顺序号
|
5位
|
在前面条件约束下,每个企业流水号取值00001-99999。
|
8.4.2 编码示例
8.4.3 编码使用
每一批范验废物或医疗废物产生后,在相应包装物贴码。
此编码伴殖危险废物的全过程,使用手持智能终端APP扫描后,可对本包装物的废物信息详情进行查看及信息完善。
此编号与台账批次进行关联,可形成包装物危险废物-批次-联单的数据链条,有助于进行废物全程溯源。
8.5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装物编码规范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装物编码共计33位,包含:行政区划信息、标志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编码信息、日期、企业代码、顺序号。
8.5.1 编码规范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装物编码信息,包括:行政区划信息《6位数字)、标志位(1位字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编码信息(8位数字)、日期(8位数字),企业代码(5位数字)、顺序号(5位数字)。
1、结构如下:
2、分层说明:
层数
|
代码名称
|
代码位数
|
编码依据与代码取值
|
第一层
|
行政区划信息
|
6位
|
1、2位数字表示台账记录企业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代码,第3、4位数字表示台账记录企业所在地级市(自治州)的代码,第5、6位数字表示台账记录企业所在区(县、自治县、县级市)的代码
|
第二层
|
标志位
|
1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志位:S
|
第三层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编码信息
|
8位
|
参照GB/T39198-2020《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制定。
|
第四层
|
日期
|
8位
|
年份4位,月份2位,日期2位
|
第五层
|
企业代码
|
5位
|
根据企业在各地方信息系统注册顺序,由00001~99999顺序编号。
|
第六层
|
批次顺序号
|
5位
|
在前面条件约束下,每个企业流水号取值00001-99999。
|
8.5.2 编码示例
8.6 电池或托盘码规范
电池或托盘码共计22位,包含:行政区划信息、类型信息、日期信息、编码顺序号。
8.6.1 编码规范
电池或托盘码信息,包括:行政区划信息(6位数字)、类型信息(2位字母)、日期(8位数字)、批次顺序号(6位数字)。
1、结构如下:
2、分层说明:
8.6.2 编码示例
8.6.3 编码使用
在废铅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业务中,需要对每块电池、每托盘电池进行贴码,为每块废铅蓄电池设置一个身份证。
此电池或托盘码可用于台账间关联,对同一块批电池在不同位置台账变化情况进行有效关联,形成全生命周期废铅蓄电池台账管理:
另外,通过此电池或托盘码生成二维码,使用移动端APP扫描后,可进行本批次废铅蓄电池信息详情查看及信息完善。
8.7 豁免经营许可证号规范
豁免经营许可证号共计l8位,包含类型信息、行政区划信息、年代信息、许可证顺序号。
8.7.1 编码规范
豁免经营许可证号,包括:类型信息(2位字母)、行政区划信息(6位数字)、年代信息(4位数字)、许可证顺序号(6位数字)。
1、结构如下:
|
M1~M2
|
M3~M8
|
M9~M12
|
M13~M18
|
第一层:类型信息
|
|
|
|
|
第二层:行政区划
|
|
|
|
|
第三层:年代信息
|
|
|
|
|
第四层:顺序号
|
|
|
|
|
2、分层说明:
8.7.2 编码示例
HM2101122020000166
8.7.3 编码使用
各地区危险废物管理部门在对辖区内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单位下发许可证时,若该企业满足实标豁免管理的经营要求,调用“国家统一经营许可证(豁免)生成接口”,自动生成统一规则的经营许可证号(豁免)。
对于正在使用的历史经营许可证号(豁免),可逐一调用“国家统一经营许可证(豁免)生成接口”,进行历史经营许可证号(豁免)的逐条更新:另外,管理部门也可以调用“国家统一经营许可证(豁免)批量替换接口”,进行辖区内经营许可证号(豁免)的批量更新。
9 数据对接情况统计分析
在“全国固体虚物信想管理系统”中,针对各地区、涉废企业的数据对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将分析结果进行展示、通报。
9.1 数据对接评价
9.2 对接不及时率
企业基本信息、管理计划信息、每日台账信息、联单信息、申报登记信息,未在规定时限内上传。
对接及时率=本地区对接及时的企业数量/本地区全部发生对接的企业数量*100%;
对接不及时率=(1-对接及时率)*100%:
9.3 信息缺失率
对接信息中存在企业注册基本信息,但截至统计周期内缺少其他对接信息的情况(如:管理计划/申报登记等)。
信息缺失率=本地区未提交(管理计划+联单信息+申报登记和台账信息同时缺失)的企业数量/本地区已提交企业注册基本信息的企业数量*100%;
9.4 对接退回率
上传对接信息由于缺失关键信息、不符合对接规范,系统校核不通过的,信息被退回情况。
对接退回率=本地区信息被退回条数/本地区信息提交总条数*100%。
9.5 重传失败率
对接信息被退回后,地区管理部门重新校正后,重新上传且未通过的比率。
重传失败率=重传信息仍未通过的数量/退回的所有信息数量*100%。
9.6 申报不匹配率
月报不能通过每日台账汇总得出的:年报能通过月报汇总得出的。
申报不匹配率=本地区(每日台账相关信息*当月天数/月报相关信息)不等于1的企业数/本地区全部企业数量。
9.7 联单缺失率
某地区对接信息中其企业编号、联单编号存在断号、错号、重号等问题。
联单缺失率=(1-对接成功联单编号数(去重后)/从国家下发成功联单数)*100%。
9.8 联单未闭环率
委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联单信息未闭合又不能做出合理的解释。
联单闭环率=(1-联单未闭环总数量/联单总数量)*100%。
9.9 对接故障率
对于各地方信息系统由于网络、服务器、设备的故障而导致数据对接中断、延时的情况进行统计。
对接故障率=本地区故障次数/全国故障总次数*100%。
9.10 物联网应用情况
在统计周期内,对各地方信息系统采用视频监控、智能计重设备、车辆定位等物联网技术手段提高危险废物全过程监控的真实性、实时性的情况进行统计,本项为加分项。
N=本地区采用物联网等新技术的企业,且企业物联网数据已实现与全国固体废物信息系统对接的企业数量。
N≥100 1分;
N≥1000 3分;
N≥5000 5分;
N≥10000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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