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的进出口化妆品,不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的、过期失效、假冒伪劣化妆品。销毁方式:对一些液体类化妆品,主要采取倾倒填埋的方式销毁;对固体类化妆品,采取烧毁的方式销毁,现场集中销毁有专人执行并记录。(来源:产品销毁中心)
版权所有:全国产品销毁中心 法律顾问:张媛律师 Copyright © 2005-2022 www.12365.co All Rights Reserved 环保销毁热线:40077-12365 质检投诉:12369 邮箱:co12365@163.com 沪ICP备13012013号-3 尊敬的客户,您可以通过在百度中搜索关键词:销毁、销毁中心、销毁公司、12365、上海销毁、食品销毁、文件销毁、化妆品销毁、成品销毁等快速找到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