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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固废回收合同
浏览次数:61  发布时间:2022-03-28 

 新固法明确要求需要在2022年《工业固废回收合同》中约束相应环境污染治理措施及责任,新固废法与以往管理制度有了更全面、细致的要求。下面是环保365小编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协议》注意事项总结:

 


 

一、工业固废回收处置企业资格

1、固废处置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排污许可证、环评及验收证明、环境信息公开情况、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报告等,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涉及废旧金属回收的,需要对方出示公安机关备案证明)。

2、合同应当约定包括情况告知在内的履行条款,受委托单位提供虚假信息以及违法倾倒、丢弃固体废物的违约责任,并且与费用支付条款相关联。

3、对受委托单位的运输、利用、处置的情况告知进行督促和必要的核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依据合同约定要求改正,发现违法问题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等。


二、 固废回收合同法律风险控制

1、《新固废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受托方承担连带责任。

2、履行“核实”的法定义务包括受托方的资格、技术能力及相关经验等,如有必要,通过现场察看受托方的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及实际处置能力。

3、明确处置内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包括生活垃圾、危险废物。

4、约定结算单价,为了防止受托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临时加价,约定在合同期内,单价保持不变。

5、对账与结算方面,可以约定按月统计,按季结算。每月末,受托方将清运的日期、车次、种类、数量、费用、去向、处置、污染防治情况等信息制成书面报告,作为结算申请单的附件,交由委托方EHS部门进行审核、存档,在每季度过后的次季度特定日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明确适用税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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