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中心
如何监管召回食品的处理销毁 |
浏览次数:47 发布时间:2022-03-28 |
产品召回
是指生产商将已经送到批发商、零售商或最终用户手上的产品收回。
产品召回原因
是所售出的产品被发现存在缺陷。
产品召回制度和一般的三包产品退换货区别
三包产品退货换货是针对个体消费者,而且不能说明产品本身有任何问题;而产品召回制度则是针对厂家原因造成的批量性问题而出现的处理办法。其中,对于质量缺陷的认定和厂家责任的认定是最关键的核心。
产品召回方式
1、“自愿认证,强制召回”
2、“强制认证,自愿召回”
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三级:
1、一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2、二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3、三级召回: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标签、标识存在瑕疵,食用后不会造成健康损害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改正,可以自愿召回。
召回食品监管与销毁制度
1、一级召回的食品,一般监管部门应该参与监督,只能选择销毁无害化处理。365环保一贯采取焚烧或深埋销毁处理方法。
2、二级召回的食品,或可能作为饲料处理使用,也可以选择一级召回食品的处理办法,企业处理结果必须报告监管部门,采用录像、视频、照片及文字报告是常用的证据形式之一。
3、三级召回的食品,常见的处理办法可以采用标签加贴覆盖形式处理。这种处理办法,食品再销售时,有些情况有时难以得到销售及商超的认可,生产企业除了沟通别无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