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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化钙污泥回收处理方法
浏览次数:47  发布时间:2022-03-18 

 

       随着现代工业化飞速发展,含氟原料越来越多的被广泛应用在电子、半导体、芯片、玻璃腐蚀、光伏、led照明、电镀、电解铝等行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有大量含氟废水和氟化钙污泥也越来越多,这些含氟的废水和氟化钙污泥若收集处置不当,对环境生态平衡会造成严重的威胁。

市场上氟化钙污泥、废水现状:

大多数产废工厂会经过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置,其过程产生的含氟污泥进行脱水、压滤、甚至烘干处理,目的是前端减量化。
大量氟化钙污泥一般是用作建材、冶金、玻璃之辅料,或者进入政府统一规划的填埋场。
有的小伙伴说,进入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置。理论上其主要成分是无机物,热值也很低,直接焚烧不科学。

365观点:
 
1、通过水泥窑协调处置将其制作水泥或其他建材
2、经过预处理后用作玻璃、冶炼的辅料。
3、若资源具备可以焚烧预处理后,再次进入资源化利用渠道。
 


新闻案例: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称,连云港市灌云生态环境局对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升常州”)罚款10万元,因涉及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丁庄村农田内倾倒白色固体废物。

  日升常州违法事实如下:2020年2月27日,连云港市灌云生态环境局接信访举报发现在灌云县伊山镇丁庄村农田内倾倒有白色固体废物。经调查发现,日升常州与泰兴市格奥展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一般污泥处置合同,并于2020年2月25日、26日将约400吨氟化钙污泥交由泰兴市格奥展泰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班严进行处置,其中:将300吨左右的氟化钙污泥倾倒在伊山镇丁庄村农田内;将3辆车的污泥卸在康泰食用菌厂仓库中。

  日升常州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七项规定,连云港市灌云生态环境局对其罚款10万元。

  连云港市灌云生态环境局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3月18日;公示截止期为2021年3月17日;处罚有效期为2022年3月17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灌环罚字[2020]26号。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第七项: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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