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中心
浦东新区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般工业固废管理情况 填报工作的通知 |
浏览次数:58 发布时间:2022-03-04 |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沪环土〔2021〕263号)中关于“产废单位应于每年3月底前在本市固废管理系统中完成上年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信息填报”的相关要求,结合新区实际,现将新区2021年度一般工业固废管理情况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新区产生一般工业固废的单位,具体包括:
1.2020年度已申报一般工业固废的产废单位;
2.2021年度环境统计中登记的工业企业;
3.其他依据实际情况需要申报的产废单位。
已于2021年关停、明确将于2022年关停或在填报范围内但不产生一般工业固废的单位,请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扫描发送至浦东新区环境事务管理中心工作邮箱备案留底,不纳入本次填报范围。
二、时间节点和填报方式
纳入填报范围的工业企业应于2022年3月18日(周五)前在“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29.59.16:31001/index.jsp)中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备案。
填报的具体要求可参照附件1、附件2,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实际操作有困难的企业,请带好相关文件材料和电脑在2月28日至3月4日工作时间到高科中路610号101室咨询(早上9:00~11:30,下午1:30~4:00)
联系地址:高科中路610号101室
联系电话: 68371008
邮 箱:pd_gfgl2021@163.com
新区一般工业固废填报交流qq群:832477237或370159650
附件:
浦东新区关于做好2021年度一般工业固废系统填报的通知22.3.1定.pdf
附件1 26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2).pdf
附件2 062关于开展2020年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1).pdf
附件3 市-管理信息系统培训内容.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