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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申报方法:上海浦东产废单位怎样申报工业固废呢 |
浏览次数:50 发布时间:2021-04-08 |
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 2020 年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沪环土〔2021)62 号)和 4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的市2020年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报工作培训,结合浦东新区实际情况,现在需要浦东新区各企业将2020年度一般工业固废管理情况填报进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 环保365小编给大家整理出需要填报的范围、填报时间、填报方式以及后续现场核查要求。 一、填报范围 上海浦东新区产生一般工业固废的单位,具体包括∶ 1.2019年度已申报一般工业固废的单位; 2.环境统计中登记的工业企业;3.其他依据实际情况需要申报的工业企业。 已于 2020年关停、明确将于 2021年关停或在填报范围内但不产生一般工业固废的单位,请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扫描发送至浦东新区环境事务管理中心工作邮箱备案留底,不纳入本次填报范围。 二、填报时间 纳入填报范围的工业企业应于 2021年 4月23日(周五)前在"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提交备案。 三、填报方式 1.老用户 (在"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已有账号的企业),如涉及业务没有"一般固废"的,需在系统"设置"-"我的企业"菜单中,修改"涉及业务",新添加选择"一般固废"。修改完成提交,待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一般工业固废的年度申报。 2.新用户(在"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尚未注册账号的企业),要在系统中先进行注册,涉及业务请选择"一般固废"、联系人电话请填写手机号码,按照操作步骤完成其他基本信息填报后,提交至新区环保部门。待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一般工业固废的年度申报。 上海浦东新区环境事务管理中心在系统上收到企业提交的年度申报后,开展形式审核,一般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请申报企业注意及时查看,如备案退回的,按照退回原因及时修改后再次提交。 隶属外高桥保税区和临港新片区的企业由外高桥保税区管理局和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相关企业年度申报请提交至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保密企业需线下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至新区环境事务管理中心备案留底,不做线上填报。 四、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工作将于5月开展。重点核查对象为∶未落实最终利用处置单位、固体废物转移环节超过三次、跨省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但未提供跨省转移利用备案或审批文件,以及报告数据与其他来源数据有较大出入等单位。同时,以重点产废单位为核心,开展对下游收集、利用、处置等接收单位的链式核查,加强对固体废物去向不明、与产废单位填报数据不一致等接收单位的核查,并将相关问题反馈产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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