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事项
|
主要描述
|
被核查单位
|
|
核查时间、地点
|
2021年XX月XX日;XXXX
|
核查组人员
|
|
一般工业固废分品种统计情况
|
(是否提供一般工业固废统计台账,是否完整记录分品种固废的产生、贮存、收集、利用、处置等情况且与填报数据一致,统计工作开展的制度文件与组织基础)
|
自行处置利用设施情况
|
(自行处置利用设施情况与报告信息是否一致,处置利用设施是否检测废水和废气排放,处置利用设施是否产生二次废物,自行处置利用工作开展的制度文件与组织基础)
|
自行贮存设施情况
|
(自行贮存设施情况与填报信息是否一致,贮存设施是否已落实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张贴环保图形标志等环境保护要求,贮存设施采取了哪些环保措施,自行贮存工作开展的制度文件与组织基础)
|
转移情况
|
(遴选委外单位的制度文件与具体流程,是否掌握委外固废的最终利用处置去向,不掌握委外固废最终利用处置去向的原因;涉及跨省转移固体废物的,是否已按照《固废法》要求办理备案或许可)
|
下游接收单位核查情况
|
(与受委托收集、利用、处置、运输一般工业固废的接收单位,是否均签订了书面合同;接收单位是否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本单位,有书面反馈材料;接收单位是否具备环评手续,是否具备现场踏勘照片等材料;接收单位是否对接收的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台账管理,实际接收情况是否与本单位报告的信息一致)
|
企业相关意见
|
(对该项工作的意见,对现场核查工作的意见,对改善本单位一般工业固废管理工作的考虑,对优化提升全市一般工业固废管理工作的意见)
|
现场核查结论
|
(关于是否需要调整填报信息的结论性意见,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核查提供的一般工业固废统计台账、委外合同等记录的固废数据与填报数据是否一致及调整意见,一般工业固废自行处置、贮存设施描述是否准确、环保管理是否规范及调整意见,企业是否需要进一步明确委外最终利用处置单位相关信息等)
|
被核查单位应准备以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计台账;
2.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文件;
3.自行贮存设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张贴环保图形标志等污染防治工作介绍;
4.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工艺相关介绍文件;
5.一般工业固废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的:委托书面合同、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的情况介绍及相关的资质、环评文件等、委托利用处置具体方式介绍文件,受委托方提供的反馈信息(实际运输、利用、处置情况等,受托方建立的一般工业固废管理台账优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