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项目不合格的进出口化妆品,不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的、过期失效、假冒伪劣化妆品。销毁方式:对固体类化妆品,采取烧毁的方式销毁,现场集中销毁有专人执行并记录。
环保销毁热线:40077-12365 上海销毁:021-5169 2365 北京销毁:010-5129 2365 邮箱:kf@12365.co 质量监督:12365
版权所有:365全国产品销毁中心 法律顾问:张媛律师 Copyright © 2005-2022 www.12365.co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301201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