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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公开销毁一批野生动物制品和猎捕工具
浏览次数:2683  发布时间:2020-02-25 

 

为助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打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2月24日,商南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公开销毁了一批野生动物死体、制品及猎捕工具。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波、副县长徐贤斌、副县长、公安局长李志学等县上领导以及商南县打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了销毁仪式。
 


销毁仪式现场,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徐宏玉通报打击野生动物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销毁仪式地点设在城关街道办五里铺村山上一处空地上,下午三点三十分,随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波一声令下,一辆铲车对近年来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等专项行动和“疫情防控”工作中缴获的涉案野生动物死体、制品及猎捕工具,包含有电猫组件电瓶42台,增压器42台,猎夹52个,猎套1个,捕蛇笼50 个等非法捕猎工具以及收缴的野生动物死体及制品。


销毁现场


此次公开销毁活动,表明了我县森林公安坚决打击非法捕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维护生态安全的坚定信心和决心,体现了商南县森林公安局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使命担当精神。整个活动严格按照涉案财物销毁流程,对销毁财物进行清点、核对、登记,并由县电视台对整个销毁现场进行了全程拍摄,详细记录销毁过程,采用碾压、破碎、深埋等方式,确保非法猎捕工具及野生动物制品销毁彻底。

碾压现场

近年来,商南县森林公安局大力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了多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案件。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县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执法相结合,保持对非法猎捕、贩卖、运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大线索摸排力度,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我县生态资源安全。

商南森林公安再次郑重提醒呼吁广大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拒绝野味,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及非法经营野生动物制品等行为,主动拒食野味、抵制违法行为、倡导绿色理念、共建美好家园。撰稿:商南县森林公安局 谭从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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